我二十六歲,單身四年。
妳還年輕他們說。我還年輕我也說(扳著手指算,離三十六歲,我還有十年)。
也不是等不及,也不是難耐寂寞。只是事情總是不會那麼順利,已經學會這樣安慰自己。所以可以抱著希望和失望,繼續下去。
這個城市,我走過很多角落,我獨自一個人穿過黑夜。喜歡我的人,都沒有辦法跟我一起在這個城市創造回憶;這裡,不存在任何一個人愛我的痕跡。
年紀小的,覺得我太成熟;年紀大的,覺得我太年輕;喜歡美女的,覺得我不夠漂亮;長得不帥的,覺得像我這種女生怎麼可能沒有男朋友。
我喜歡的,第一:先抽絲剝繭看是不是同志;第二看手上有沒有戒指;最後,那個位置往往總是已經有人坐了。
我總是問自己:到底人家為什麼要喜歡我?那為什麼人家會想跟我在一起。畢竟所謂的優點是很主觀的事情,是個人認定的問題,所以我知道我好,但是我不驕傲。
是不是有什麼原因,讓你覺得真的很想跟那個人在一起,一直下去。
我只是想,如果一個人會決定,無論如何都要跟我一起,那麼應該是他會覺得:因為有妳一起,真的很好。
應該就是如此而已吧。應該就是覺得,有妳很好,這樣子。
所以反過來,我會問自己:妳能不能對他也有這種感覺?妳能不能把這種幸福的感情回應給他?
如果答案是否定的,我只能說抱歉。因為這是一件很重要的事情,如果不能相對地給,我如何能受?
當然也不是什麼大不了的事情,當然不需要太難過,當然不可以覺得自己不好。
我默默行過黑夜。我已經習慣了。
自己打氣:不要放棄希望喔。我已經習慣了。
提醒自己:事情總是不會太美好。我已經習慣了。
「妳還年輕」,我已經習慣了。
「妳沒有不好」,我已經習慣了。
寂寞,我已經習慣了。
這真是非常微妙的平衡。我的左手寫著:就這樣自己一個人活下去,應該也可以吧。
右手寫著:
那麼或許是因為,因為有我,你會快樂。
